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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9章 熏肉(第1页)

话说在那个遥远的南半球,澳大利亚的犯罪史册上,有位老兄的名字一提起来,连最凶猛的考拉都得抖三抖,他就是亚历山大·皮尔斯,一个集罪犯界多项“荣誉”于一身的传奇人物。说他是杀人犯吧,还算轻的,这家伙两度从监狱溜达出来,更令人瞠目的是,他还兼职当起了食人魔,据说至少有七个不幸的灵魂成了他的盘中餐。第一次吃人肉,咱们或许能勉强算他为生存所迫,但到了第二次,哦,那简直是把他对这特殊食材的喜爱暴露无遗,让人不禁感叹,这口味,真是比袋鼠肉还独特!

皮尔斯,这位1790年出生的谜一般的人物,关于他的前半生,就像是一本没开封的日记,谁也不知道里面藏着啥秘密。他爹妈是谁?老家何处?婚否?为何入狱?这些统统没记录。不过,咱也不在乎那些,重点是他进了局子后的那些事儿,那才叫一个精彩绝伦!

1819年,皮尔斯因为顺手牵羊这种“小事”,被发配到塔斯马尼亚岛接受大自然的再教育。三年后,他又被转场到了莎拉岛这个连地图上都快找不到的荒凉之地。那地方,原始得能让恐龙觉得眼熟,条件艰苦得堪比袋熊的洞穴,饿肚子是日常,干苦力是必修课,每天都有人累趴下,要么爬起来继续,要么直接给海鸥当下午茶了。

皮尔斯机灵着呢,一看这日子过下去,迟早得成为海底生物的开胃菜,于是乎,他找到了同病相怜的工友七人组,一拍即合,决定上演一场说走就走的越狱大冒险。领头的是老江湖格林希尔,以前是海上的漂泊者,认路比考拉找树叶还准;其他几位,比如道尔顿、伯丁汉姆、肯纳利、特拉弗斯、布朗,还有马瑟,个个都是身怀“绝技”,心怀不满的好汉。这一票人凑一块儿,简直就是史上最不靠谱的逃亡天团!

话说月黑风高之夜,皮尔斯和他的越狱F7(没错,就是七个不安分的灵魂)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监狱风云”。他们像猫捉老鼠一样轻轻松松搞定看守,接着在仓库里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超市大扫荡”,揣着补给,翻墙而出,目标直指塔斯马尼亚岛那片神秘的中部地带。这可不是周末郊游,连当地土着听了都要摇头,说那是“勇者止步”的地方,就连现代全副武装的探险家也不敢打包票能安然穿越,而咱们的越狱小分队,除了几口干粮和一双铁脚板,啥高级装备都没有,简直是“裸奔”挑战极限。

七天眨眼过去,干粮吃得连渣都不剩,队伍里的老大哥们——布朗、肯纳利和道尔顿,开始显得力不从心,拖着沉重的步伐,像极了夕阳红旅游团。情势危急,队长格林希尔一拍大腿,来了个“航海回忆杀”:“兄弟们,想当年海上漂流,我们也是靠抽签决定谁当‘海鲜大餐’的,人肉嘛,尝起来就像加了调料的猪肉,别怕!”马瑟一听,正义感爆棚:“这哪行,这是犯罪啊,我宁可饿死也不干!”一句话,把这“野蛮提案”暂时压了下去。

然而,第二天,肚子的抗议声比谁都响亮,连马瑟这样的硬汉也开始犹豫了。最终,民主投票代替了抽签,成了决定生死的新方式。命运的轮盘转啊转,前鞭刑执行官道尔顿不幸“中奖”,成了大家的“移动粮仓”。格林希尔一斧定音,解决了试图跑路的道尔顿,而有着“屠宰场经历”的特拉弗斯则熟练地处理起这份“特殊食材”。

按照格林希尔的“野外生存秘籍”,内脏易腐,得先吃。于是,那个晚上,星空下,一群人围着篝火,享用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烧烤大会”,心中五味杂陈,脸上却写满了生存的渴望。

月光下的莎拉岛,肯纳利和布朗两位老兄,像是夜行侠一般,悄无声息地和大部队说了拜拜,连夜上演了一出“逃出生天”。他们心里明白,道尔顿的悲剧说明了一个道理:在这场逃亡游戏里,“菜单”不是靠骰子摇出来的,而是看谁跑得慢。至于道尔顿那份“特别补给”,没几天就被消化得一干二净,接下来的问题就成了:下一道菜,该轮到谁?

格林希尔、马瑟和特拉弗斯,三个脑袋凑一块儿,进行了一场简短而“高效”的讨论,最终决定,食量大如牛的伯丁汉姆,成了下一个“自助餐”的主角。皮尔斯和马瑟外出打柴的空档,格林希尔和特拉弗斯便上演了一场“厨房现场秀”,等两人回来,只见其余人正享受着“内脏盛宴”,场面别提多“温馨”了。

自此,队伍缩减成了四人帮,格林希尔和特拉弗斯仿佛穿一条裤子的哥们,马瑟这弱不禁风的小身板,生怕自己成了下一个“主菜”,连忙向皮尔斯抛出橄榄枝。可惜皮尔斯这家伙,自保意识比袋鼠跳得还高,马瑟一番努力,终究还是没能逃脱成为“下酒菜”的命运。紧接着,特拉弗斯不慎和毒蛇亲密接触,眼看就要“自然淘汰”,结果这家伙生命力顽强,愣是挺了过来,暂时躲过了成为“晚餐”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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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命运弄人,两天后,特拉弗斯还是没能抗住,皮尔斯干脆利落地“处理”了他。格林希尔虽有千百个不愿意,但在饥饿面前,还是不得不低头,加入了这场“特别的晚餐”。

至此,逃亡之路变成了格林希尔与皮尔斯的“双雄争霸赛”,两人斗智斗勇,睡觉都睁着一只眼,生怕一闭眼就成了对方的“夜宵”。

这场心理战,最终以格林希尔的一时疏忽告终,皮尔斯把握住了机会,终结了格林希尔,带着他的“行李”,继续踏上了这条逃亡不归路。这故事告诉我们,有时候,要想活得久,不仅要腿快,还得脑子转得快!

话说格林希尔的“赞助”吃完后,皮尔斯还没踩到目的地的门槛,那段日子,他全靠天上掉下来的野鸭子续命,真是“飞来横肉救饥肠”。好不容易熬到第八天,好运降临,皮尔斯撞上了山贼团伙,而且里面居然还有个他在监狱里的老相识,这下子,皮尔斯不仅逃亡生涯圆满落幕,还华丽转身成了山贼团的一员,堪称人生逆袭的典范。

但命运这东西,总是爱开玩笑,皮尔斯作为头上有悬赏的“明星”,山贼兄弟们可不傻,为了那诱人的赏金,他们毫不犹豫地“友情举报”,皮尔斯二进宫,越狱大戏就此草草收场,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不过,这次越狱虽败犹荣,皮尔斯瞬间成了监狱里的“网红”,不少想逃的囚犯都来抱大腿,指望能学到“逃生秘籍”。其中有个叫考克斯的,对皮尔斯崇拜得五体投地,整天缠着他,要一起飞越疯人院。

起初,皮尔斯是拒绝的,毕竟刚栽过跟头。但命运再次跟他开了个小玩笑,一次小小的疏忽,让他面临皮开肉绽的鞭刑,再加上考克斯这小子准备充分,一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模样,皮尔斯一咬牙,带着考克斯再次踏上了逃亡的不归路。

这次,他们选择了东进战略,历经五天的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国王河前。正当皮尔斯准备来个“自由泳”表演时,考克斯却坦白自己是“旱鸭子”,这下可好,皮尔斯的怒火瞬间燎原,对着考克斯就是一顿“心灵鸡汤”式的训斥。考克斯呢,只好委屈巴巴地在一旁生火做饭,活像受气包一样。

皮尔斯越想越气,感觉自己像是绑了个大包袱,一怒之下,抄起一块石头,给了考克斯后脑勺一个“爱的鼓励”,考克斯应声倒地。皮尔斯一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又补了几下,彻底“解放”了考克斯。

接下来的剧情,你懂的,皮尔斯再次展现了他的“料理天赋”,一边处理考克斯的“遗留问题”,一边还不忘享受“野味”,即便身旁堆满了熏肉、干粮,还有新鲜的鱼,他还是选择了“人肉大餐”,或许,在他心中,这已不仅仅是食物,而是一种难以抗拒的“美食诱惑”。这逃亡之路,还真是让人啼笑皆非,又细思极恐啊!

次日清晨,皮尔斯心情如同阳光般明媚,一顿饱餐之后,他迈着轻盈的步伐,继续他的“逍遥游”。没过多久,他就晃悠到了如今斯特拉恩的周边,心中却泛起了涟漪。他突然觉得,一个人的旅途太过寂寞,前方路途遥远,不如就在国王河边歇歇脚,说不定还能偶遇志同道合的团队,或者干脆等监狱的“接送服务”,反正怎么都比独自瞎逛强。

某天,皮尔斯从梦中悠悠醒来,眼前竟出现一艘船,仿佛是命运的召唤。他灵机一动,赶紧升起一堆火,上演了一场真人版的“荒岛求生”。船只果然注意到他,更巧的是,船上竟然有人认出了这位“传奇人物”皮尔斯,于是乎,一条小艇悠悠荡荡地来迎接他。

皮尔斯满心欢喜地上了船,却没想到,迎接他的是一条结实的绳索和一次全身“安检”。这一搜,搜出了惊天秘密——考克斯的“遗留物”。皮尔斯急中生智,编了个故事,说是考克斯不幸在河里游泳时“沉鱼落雁”,而他带这些“证据”是为了证明考克斯的不幸遭遇。

船长对皮尔斯的“吃人传说”早有耳闻,半信半疑间,决定还是先把皮尔斯送回那个熟悉的莎拉岛。正巧,莎拉岛的追捕队也刚好驶近,两船不期而遇,船长卡斯伯森跳上了皮尔斯的船,一眼瞥见了皮尔斯衣服里的“秘密”,直接开问。

皮尔斯故技重施,但卡斯伯森这位老江湖,对皮尔斯的套路门清,一眼就看穿了皮尔斯的小心思。一番心理攻势下,皮尔斯终于招架不住,竹筒倒豆子般和盘托出。第二天,皮尔斯在卡斯伯森的押解下,带领众人找到了考克斯的残余骸骨,算是给这段“惊悚旅程”画上了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

话说皮尔斯重回莎拉岛,这次不是度假,而是喜提“终身成就奖”——死刑一枚,罪名自然是那点儿小过节,杀人嘛,不过是1824年7月在霍巴特镇的一场公开告别演出,以一场优雅的空中芭蕾——绞刑,结束了他在人间的“表演”。

那时候啊,人们脑洞大开,流行一种说法:脑袋形状能透露你的性格秘密,甚至是犯罪潜力。所以,皮尔斯的双脚刚一离地,还没等灵魂飘远,就有位官方认证的画家,挥舞着画笔,誓要将这位“明星”的头像永载史册,一幅幅“遗容”就这样新鲜出炉了。

而皮尔斯的脑袋,这颗承载着无数猜想的“智慧果”,在经历了医学界的深度“交流”——解剖之后,竟然被一位医生的小跟班当作“战利品”私藏起来,宛如一场现实版的“头骨奇缘”。这颗脑袋后来的命运更是离奇,它漂洋过海,被转手卖给了一个美国科学家,开启了它的跨洋科考之旅。这事儿,要是皮尔斯泉下有知,估计也得感叹:“活着没成名人,死后脑袋倒成了抢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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