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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再见陈刺史(第1页)

“这可吓不到我,因为本城主命硬得很。都不知道遇到多少危险了。说吧,你口中的安大人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怀里的竹简有那么宝贵吗?抱得这么紧。”楚峰轻笑着,继续抱着红娘子,不过,手还是很老实的。“奴家其实是个江湖女子,从小跟着师父学艺,后来幸得文郎看中,就想着嫁给文郎,安生度日。可没想到洞房花烛夜,文郎家失火,文郎前去救火,结果失足掉进火海,奴家也被当做克夫的毒妇,被赶出了文家。还落下一个毒娘子的坏名声,当然,奴家把毒娘子改成了红娘子!后来,奴家又被杜郎看中,本想着成亲。可结果,成亲当日,杜郎全家被安大人设计陷害,幸亏奴家有些武艺,带着杜家和安大人的私下交易账目,逃了出来。姓安的就派了毒王几个来追杀奴家,奴家不慎中了毒,杀了好多的人,才闯了出来,最后遇到了你。”红娘子说着,把怀里的竹简递给了楚峰,低声接着说:“你可是要了奴家的身子,那么这个仇,你是不是应该帮把手。而且你可是镇北侯之子,应该为大梁国,除掉这个祸害百姓的败类!”楚峰推开了那竹简,轻声说:“你口中的安大人,可是辽东那边的安提督?那可是皇帝陛下的心腹大臣,帮着陛下镇守辽东和鲜卑族对峙,就算他是恶人,暂时也动不得,要不然谁来抵挡鲜卑族?”“其实那姓安的就是在和鲜卑族勾搭,这竹简就是他们交易的账目,现在奴家才知道,姓杜的全家都是鲜卑族派过来的奸细,奴家差点就嫁给了鲜卑族。现在想想还在后怕。”红娘子的话,让楚峰眼神瞬间亮了,可随即又暗淡了下来,低声说:“单凭一个账目根本不足以搬到安提督。何况你还是个没名没姓的弱女子,我很想问一声,你是怎么认识那个杜郎的?他一个奸细,为什么要冒险娶你?”“杜郎和文郎是好友。他们两家一直有生意来往……啊!难道文郎家的火灾,和杜郎有关?”红娘子好像豁然开朗了,想起了那下场凄惨的文郎。“我要猜得没错,文郎的死,可能也跟安提督有关,姓杜的估计还有什么东西在文郎手中,只是想从你手中下手而已。结果安提督突然就提前下手了。估计安提督没料到你能逃掉!不过,事情终究不清楚。你还是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落脚为好,当然,你这个竹简,最好能让陛下看到,但陛下对我很是反感。要是由我交给陛下,反倒不好。不如……”楚峰说到这儿,车厢外传来孟熙儿的声音:“不如,由太子交给陛下可对?”随着声音响起,车门被推开,孟熙儿钻了进来,结果,发现楚峰和红娘子分开坐着。心中的火气才小了些。其实是红娘子听到孟熙儿的声音,惊得像个小兔子,极快脱离的楚峰,让楚峰的手也从温暖中脱离了出来。当楚峰让红娘子和孟熙儿相互认识后,孟熙儿低声说:“刚才你们的谈话,奴家听了几句,你们不怪罪吧?”“呵呵,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可怪罪的。”楚峰说着,伸手把孟熙儿抱在了腿上,顿时,心里还有怒火的孟熙儿,娇羞了起来。很想推开楚峰,自己毕竟是孟家的大小姐,他这么轻浮,可现在对面这女子,已经算是情敌了,那么就由着这坏夫君吧。正好也让这红娘子知道夫君还是看重自己的。红娘子自然看出了孟熙儿的小心思,不过,她背负着仇恨,还被人追杀,自然没什么心情争风吃醋,反倒主动离楚峰远了些。倒是让孟熙儿多了几分好感,轻声说:“其实我听了你们的对话,有了个大胆的想法。红娘姐姐,你可以跟着熙儿回孟家。因为熙儿回家时,需要说:被绑架的时候,中途逃跑出来了,那么最好就是遇到一个救命恩人。这个时候,红娘姐,你可以充当我和小满的救命恩人。然后我们就以姐妹相称,让红娘姐暂住在孟家,既能保护我,也能自己藏身,而且熙儿还能把这竹简,想办法让太子看到,然后让太子交给陛下。”孟熙儿的话,让红娘子顿时眼睛就亮了,楚峰心说:“呵呵,果然有些手段,不但让红娘子离开了我,还拉拢了她,这孟家千金,有时候,也真的好聪明!这要是多多锻炼一下,绝对是玩宫斗的好手。”第二日清晨,楚峰带着斗笠,亲自驾车,让四个女孩子,躲在车里休息。直到傍晚时分,马车来到了南昌城,大家按照事先商量好的,直接离开了,马车交给了红娘子。“没想到,城门口还在盘查,看来李二对宁王被刺的事,是真生气了。不过,居然没有给我传圣旨,让我回京,看来李二的忍耐力,是有所增强。也可能还真是觉得我是他女婿,他对女儿昭阳还是很疼爱的。”楚峰胡思乱想中,得到霜儿禀报的陈大小姐来了。钻进豪华马车,很自然地进了城。看着微微鼓起肚子的陈大小姐,楚峰怜爱地轻轻摸着人家的肚肚,坏笑着说:“要是再大些,可千万不要出来走动了,到时候,弟弟给你送些好看的小说,让你看个够。”“你那个什么封神榜的小说,好像还没写出来吧?你可是答应观主的。她可是国师的师姐,她要是高兴,国师肯定高兴,有些事情,做起来就方便多了。”陈大小姐轻声说道。“哈哈,亏你还记得这件事,我早忘得干干净净了,这次回去后,就开始写。”楚峰笑着说道,想起在蛮人岛,自己可是提前截胡了国师安排好的事,充当了蛮人的未来之王,这个情谊还是要还的!马车回到刺史府,陈大小姐的堂兄就来了,看着楚峰笑着说:“贤弟,为兄听说你的小书童来了,就猜到你也来了。你送给岳母的寿礼,老人家真的很喜欢。走,陪为兄喝几杯!”“这可吓不到我,因为本城主命硬得很。都不知道遇到多少危险了。说吧,你口中的安大人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怀里的竹简有那么宝贵吗?抱得这么紧。”楚峰轻笑着,继续抱着红娘子,不过,手还是很老实的。“奴家其实是个江湖女子,从小跟着师父学艺,后来幸得文郎看中,就想着嫁给文郎,安生度日。可没想到洞房花烛夜,文郎家失火,文郎前去救火,结果失足掉进火海,奴家也被当做克夫的毒妇,被赶出了文家。还落下一个毒娘子的坏名声,当然,奴家把毒娘子改成了红娘子!后来,奴家又被杜郎看中,本想着成亲。可结果,成亲当日,杜郎全家被安大人设计陷害,幸亏奴家有些武艺,带着杜家和安大人的私下交易账目,逃了出来。姓安的就派了毒王几个来追杀奴家,奴家不慎中了毒,杀了好多的人,才闯了出来,最后遇到了你。”红娘子说着,把怀里的竹简递给了楚峰,低声接着说:“你可是要了奴家的身子,那么这个仇,你是不是应该帮把手。而且你可是镇北侯之子,应该为大梁国,除掉这个祸害百姓的败类!”楚峰推开了那竹简,轻声说:“你口中的安大人,可是辽东那边的安提督?那可是皇帝陛下的心腹大臣,帮着陛下镇守辽东和鲜卑族对峙,就算他是恶人,暂时也动不得,要不然谁来抵挡鲜卑族?”“其实那姓安的就是在和鲜卑族勾搭,这竹简就是他们交易的账目,现在奴家才知道,姓杜的全家都是鲜卑族派过来的奸细,奴家差点就嫁给了鲜卑族。现在想想还在后怕。”红娘子的话,让楚峰眼神瞬间亮了,可随即又暗淡了下来,低声说:“单凭一个账目根本不足以搬到安提督。何况你还是个没名没姓的弱女子,我很想问一声,你是怎么认识那个杜郎的?他一个奸细,为什么要冒险娶你?”“杜郎和文郎是好友。他们两家一直有生意来往……啊!难道文郎家的火灾,和杜郎有关?”红娘子好像豁然开朗了,想起了那下场凄惨的文郎。“我要猜得没错,文郎的死,可能也跟安提督有关,姓杜的估计还有什么东西在文郎手中,只是想从你手中下手而已。结果安提督突然就提前下手了。估计安提督没料到你能逃掉!不过,事情终究不清楚。你还是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落脚为好,当然,你这个竹简,最好能让陛下看到,但陛下对我很是反感。要是由我交给陛下,反倒不好。不如……”楚峰说到这儿,车厢外传来孟熙儿的声音:“不如,由太子交给陛下可对?”随着声音响起,车门被推开,孟熙儿钻了进来,结果,发现楚峰和红娘子分开坐着。心中的火气才小了些。其实是红娘子听到孟熙儿的声音,惊得像个小兔子,极快脱离的楚峰,让楚峰的手也从温暖中脱离了出来。当楚峰让红娘子和孟熙儿相互认识后,孟熙儿低声说:“刚才你们的谈话,奴家听了几句,你们不怪罪吧?”“呵呵,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可怪罪的。”楚峰说着,伸手把孟熙儿抱在了腿上,顿时,心里还有怒火的孟熙儿,娇羞了起来。很想推开楚峰,自己毕竟是孟家的大小姐,他这么轻浮,可现在对面这女子,已经算是情敌了,那么就由着这坏夫君吧。正好也让这红娘子知道夫君还是看重自己的。红娘子自然看出了孟熙儿的小心思,不过,她背负着仇恨,还被人追杀,自然没什么心情争风吃醋,反倒主动离楚峰远了些。倒是让孟熙儿多了几分好感,轻声说:“其实我听了你们的对话,有了个大胆的想法。红娘姐姐,你可以跟着熙儿回孟家。因为熙儿回家时,需要说:被绑架的时候,中途逃跑出来了,那么最好就是遇到一个救命恩人。这个时候,红娘姐,你可以充当我和小满的救命恩人。然后我们就以姐妹相称,让红娘姐暂住在孟家,既能保护我,也能自己藏身,而且熙儿还能把这竹简,想办法让太子看到,然后让太子交给陛下。”孟熙儿的话,让红娘子顿时眼睛就亮了,楚峰心说:“呵呵,果然有些手段,不但让红娘子离开了我,还拉拢了她,这孟家千金,有时候,也真的好聪明!这要是多多锻炼一下,绝对是玩宫斗的好手。”第二日清晨,楚峰带着斗笠,亲自驾车,让四个女孩子,躲在车里休息。直到傍晚时分,马车来到了南昌城,大家按照事先商量好的,直接离开了,马车交给了红娘子。“没想到,城门口还在盘查,看来李二对宁王被刺的事,是真生气了。不过,居然没有给我传圣旨,让我回京,看来李二的忍耐力,是有所增强。也可能还真是觉得我是他女婿,他对女儿昭阳还是很疼爱的。”楚峰胡思乱想中,得到霜儿禀报的陈大小姐来了。钻进豪华马车,很自然地进了城。看着微微鼓起肚子的陈大小姐,楚峰怜爱地轻轻摸着人家的肚肚,坏笑着说:“要是再大些,可千万不要出来走动了,到时候,弟弟给你送些好看的小说,让你看个够。”“你那个什么封神榜的小说,好像还没写出来吧?你可是答应观主的。她可是国师的师姐,她要是高兴,国师肯定高兴,有些事情,做起来就方便多了。”陈大小姐轻声说道。“哈哈,亏你还记得这件事,我早忘得干干净净了,这次回去后,就开始写。”楚峰笑着说道,想起在蛮人岛,自己可是提前截胡了国师安排好的事,充当了蛮人的未来之王,这个情谊还是要还的!马车回到刺史府,陈大小姐的堂兄就来了,看着楚峰笑着说:“贤弟,为兄听说你的小书童来了,就猜到你也来了。你送给岳母的寿礼,老人家真的很喜欢。走,陪为兄喝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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