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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义卸下书记一职以后,做了几年放转生的营生。直到身子骨不大硬朗了,只要下得床,一听到猪叫,没人请他,他也要去看看的。他指手画脚,骂这个的先人,骂那个的老娘,屠场上没有一个人不被他骂得一无是处。他对操刀有瘾头,刀法也熟练,杀得名气最大的那些年,根本不要什么人帮着捉猪或捆猪,无论好大的猪,也无论好顽劣的猪,他只要瞟一眼就有了主意。冷不防突然起刀,借力用力,以小搏大。他一手揪住猪耳,另一只手在猪头那里突然消失——早已把尖刀直捅捅送入猪胸,在里面深深地旋上一周,再猛然拔出。猪来不及叫喊就已经颓然倒地。他嘿嘿一乐,在一堆晃荡的肉浪上揩刀,揩下几道花糊糊的血印子,一把尖刀就干净明亮了。
这叫杀跑猪,杀哑猪,是他的拿手好戏。
有时他喝多了酒,也会有手误,一刀下去还解决不了问题,已经放倒了的猪又跳起来疯跑。他不得不怒目圆瞪,一口气憋得颈根上青筋游动,操着血淋淋的尖刀满地追赶。这个时候他总要恶狠狠咒骂:“我看你跑,我看你怪器,我看你发财,我看你野心力力……”
人们一般不会明白他在咒谁。
野心勃勃的“勃”字,他总是只读半边。旁人纠正好几次了,他每次都记下:“念勃么?未必不是力字?”但到了下一次,还是力力。大家习惯以后,也就随他去。只是他的话份(参见词条“话份”)大不如前,他的错误不再传染成大家的错误。
放藤
黄藤是一种剧毒植物,女人要寻短,多是去坡上挖黄藤。男人如果要去河边积水缓流的浅湾毒杀鱼虾,一般也得使用这种东西。至于截一段黄藤打成三个结,插上一皮鸡毛或者淋上一碗鸡血,差人送给敌方,则是刀兵相见前的最后通牒。一旦到了这一步,意味着事态已经严重恶化,不送掉几条人命,问题就不大可能得到解决了。
人们说,马桥人在民国初年给龙家滩放过一次藤。龙家滩有一个兴甲爹,有一天买回一头牛,路过亲戚家,进门去吃酒,牛就系在大门外。酒意到了七八分的时候,他听得门外牛叫,要一个娃崽到外面去看看。娃崽出去看了一下,回头说,不知是从哪里来了一头黑牛,往他们的牛背上爬。兴甲爹很生气,说他的牛刚从街上买回来,哪里的畜生这样无聊?还没让人家歇匀一口气,就来强X?
众人拥出门去,没见到黑牛的主人。兴甲爹的侄儿刚才多喝了一点,借着酒力,抄一把火叉猛戳过去,居然一下就直溜溜地插入黑牛的腿腋。畜生大叫一声,带着晃晃荡荡的火叉把子跑了。据说这一叉扎得太深,伤了心脏,牛跑回去当天还是死了。
牛是马桥的。马桥第二天就差人送来了带鸡血的黄藤。
一场械斗闹了十来天,马桥人没占到半点面子。龙家滩的彭家是一个大祠堂,串通了远近三十六个弓的彭姓人来扑寨,要一举铲平马桥。马桥人寡不敌众,绝境之下只得请来中人调解。调解的结果,马桥人不但没有讨还牛钱,还拆屋卖谷,赔给龙家滩一面铜锣,四头猪,六桌酒席,才把事情了结。去龙家滩赔礼的马桥代表敲着锣,四老四少一共八个,一律在头上扎着裤头,背上背着一束稻草,表示接受失败的羞耻。他们虽然也接受了对方的一坛子和气酒,回到村里还是泪流满面,在祖宗牌位前一个个长跪不起,口口声声对不起先人,活着还有什么脸面?他们彻夜喝酒,喝红了眼,然后争着吞了黄藤。第二天早上,八具已经硬了的尸体抬出祠堂,全村男男女女呼天喊地一片哀嚎。我在几十年以后挖的野坟,据说有几座就是这些人的。兆青叹了口气,说这些人的后人绝的绝了,跑的跑了。兆青还说,放藤的那年正是荒年,死者生前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浆都不管饱,所以坟里现在长不出什么莴玮,是很自然的事情。
坟地上歇工的时候,马桥的男人们瞥一瞥乱七八糟的尸骨,离得尽量远一点,目光还有些虚,纷纷要万玉喊几声。大概这也是壮胆的一种办法。万玉蜷曲在一个避风的土坎下,把冻得红红的鼻子揪了一把,甩了一把鼻涕,懒懒地唱了一节:
四个兄弟四个角,
手拿牛角各走各,
五百年后叶归根,
手掌手背打不脱。
老大走了东南岭,
老二过了西北坡,
老三下了明珠海,
老四渡了通天河。
五百年后五百年,
天天等到太阳落,
四方大路空悠悠,
兄弟何时角对角?
……
放锅
女子出嫁,婚礼上最重要的一个仪式,是新娘把一口新锅放到夫家的灶上,打水淘米,劈柴烧火,煮上一锅饭,表示她已经是夫家的人了。这叫做“放锅”,是结婚的同义词。放锅一般都选择在冬天,不光是要避开农忙的紧张,也不光是秋后才有收成可供花费。人们告诉我,新娘只有在冬天才好多穿几层棉袄,防止一些后生在婚礼上打闹取乐,动手动脚。这是更重要的原因。
我曾经被复查拉着,去参加过一次婚礼。昏黄的油灯和烛光下,酒味刺鼻,人影绰约,笑语喧哗,我正挤坐在墙角的人缝里剥瓜子,突然一声惊呼,一个黑影向我迅速放大,把我重重地拍向墙壁,压得我差点透不过气来。我从黑影后面挣扎着探出脑袋,才发现黑影是个人,是身着花袄子的新娘,一张蒙在混乱头发里的脸,挂着几乎要哭的表情。我惊恐万分,还没来得及躲开她似乎是腿又似乎是背的重压,她又被周围的几只手抓住,一声吆喝中,踉踉跄跄朝另一个男客的怀抱里窜去。她的尖叫,淹没在人们哈哈大笑里。
第二天,我听说新娘尽管束了四层棉袄,紧紧扎了六根裤带,身上一些地方还是留下了一道青一道紫的抓痕。可见后生们的厚颜和狂热。
夫家对此不得有任何意见。
恰恰相反,如果人们不来厚颜和狂热,倒是夫家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很让人家看不起。村里有一个叫兆青的,有一次给大儿子收亲,小里小气的,往喜酒里兑了水,上席的肉块也切得太小,让客人们颇为不满。大家串通起来报复,整整一个婚礼之夜里没人对新娘动一个指头,见她有意蹭上来也装作没看见,或者闪避而去。第二天新娘大哭大闹,说没想到这么被人看不起,以后还让她如何做人?陪她来放锅的两个小舅子也大为光火,不管新娘同不同意,撬出灶台上的一口新锅,背着就出门回家去。新娘本来还没打算闹到退婚的地步,看见锅没有了,也没有办法,只好哭哭泣泣跟着那口锅回了娘家。
一桩婚事居然给搅散了。
宝气
本义还有一个外号:“滴水佬”。取这个外号的是志煌。当时他在工地上吃饭,看见本义的筷子在碗边敲得脆响,目光从眼珠子里勾勾地伸出来,在肉碗里与其他人的筷子死死地纠缠厮打。志煌突然惊奇地说:“你如何口水洒洒地滴?”
本义发现大家的目光盯着他,把自己的嘴抹了两下:“滴水么?”他抹去了一缕涎水,没有抹去胡碴子上的饭粒和油珠。
志煌指着他大笑:“又滴了!”
大家也笑。
本义扯上袖口再抹一把,还没有抹干净,咕哝了一句,样子有点狼狈。等他重新操起碗筷的时候,发现眨眼之间,肉碗里已经空了。他忍不住朝周围的嘴巴一一看去,好像要用目光一路追踪那些肥肉坨子去了什么地方,落入了哪些可恶的肠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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