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一十二章夜晚抵达的兄弟夜色已深,正在酝酿睡意时,突然听到帐篷外有士兵来报:“郡主殿下,有个自称是郑杭肃弟弟的人来到兵营外,让不让他进来?”
周静道:“你去郑公子帐篷处通报他一声,让他去营门处看看来人是不是他弟,若他亲自辨认是他弟,便让他进来吧。”
“是。”
这士兵连忙到了郑杭肃的帐篷处,将他叫醒,然后又引领了郑杭肃到了营门外。
郑杭裴和东子便在营门外站着。
这些日子他们一路走来颇费了番功夫,在距离陈州还有两百里路的一个村庄时,他们因为下马去河边喝水而被人偷了马,往下的路途只好徒步。
不过,他们的马本来也是偷来的,被偷就被偷了吧,也不算太心疼。
这一路上东子发现,自己实际上是带了个如同白痴一般的人出来。
在路上和他聊天时,他事无大小一概不知,对哪个城市在哪儿一无所知,对什么东西什么用途一无所知,对什么东西该是什么价一无所知,反正就是什么什么都不知道。
东子寻思看他长得干净白皙的样子也不像是在深山老林里过着野人生活的人,一眼观去也不像是眼神呆滞的真正的白痴,怎么就会如此无知呢?
这让他特别纳闷儿。
不过,东子发现,他虽然什么都不知道,但对于他的家事却是从不多谈,他不说他父亲是谁,母亲是谁。
东子猜想,也许他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名姓。
设想他是个地主家的儿子,在家里不可能有称呼地主名姓的场合的,大多数仆人叫他们主人叫老爷,夫人,兴许在他眼里,老爷和夫人就是他父亲的名字也说不定。
一路上,东子就觉得自己带着个三岁孩童在行路。
偏偏这个孩童还是个腿脚不甚好的孩童,走不了多远就要因为膝盖疼得受不了要休息许久,于是他就不得不背着他走一段,毕竟总休息也不是办法,他背他走还能快一点儿。
本来他是他的救命恩人,现在他倒成了他的仆人一般。照顾他吃喝,照顾他起居,还得时不时背着他走上一段路。
也好在自己本来就是个孤身一人没有牵挂的乞丐,这要是有家有室的,谁能耽误得起这功夫。
他们本来先去了陈州,没想到到了陈州后,有人告诉他们平康王的女儿周静郡主已经携兵西进,往黎下城方向赶去了,于是他们也往黎下城方向行进。
一路问路,总算在半夜时分也赶到了这个兵营处。
现在郑杭裴看到自己兄长郑杭肃在一个士兵的带领下往营门处走来,月光下能清晰得看出他走路的姿势,他的衣着,他的脸部轮廓,他一眼就认出了他来。
心里不由一热,他不由自主叫了声:“大哥!”
眼下他是他在世唯一的亲人了。
他大哥却似没有听到一般,只看了他一眼,对他前面的士兵说道:“他确是我弟,另外一个不认识。”
“那他不能进来。”这士兵道。
十二楼上开天门此是人间最高处。人间最高处能有多高?我提剑至此十二楼上所谓天人可敢迎战?...
来到平行世界的张鸿本想继续当一名平凡的普通上班族。但一睁眼,他就发现自己成了小鲜肉演的三流苦情电视剧导演。前世身为一名键盘强者,他经常跟人对喷说就这种垃...
在方青青濒临死亡之际,意外得到一个系统,完成任务修满积分就可以重新活下去。原主是方家唯一的宝贝闺女,本该是家里最受宠的一个。为了让小儿子能娶上媳妇,方老头去深山探险却是摔断了腿。哭唧唧快要娶不上媳妇...
周五v~求预收,下本开美人师叔还不想死(穿书)本文文案白切黑女装师尊攻x阳光健气直球受(双洁,身心双洁)林安穿书了,成了原文里渣攻的倒霉儿子。书里的渣攻是魔尊,生平最好美色,被他辣手摧花的美人不计...
索菲亚泽金是一个位喜欢写笔记的历史学家,总是美名其曰记录。同时这对她作为一个法师来说也是个好习惯,自从当上冒险者以后每天都要花上一个小时来记录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总有一天这支冒险者小队可以游历整个阿图尔塞大陆吧,到那时这笔记就润色一下出版成小说用来养老。哈?怎么还有神祗亲自下场抄现在都这么卷的嘛!展开收起...
旋↗涡↘鸣↗人↘!!!为什么你从小就被所有人讨厌?为什么每次陷入绝境时都能爆发?为什么明明查克拉控制力不弱却连踩水都做不到?九喇嘛仰头大笑答案只有一个你就是!十二年前差点摧毁木叶杀死了四代目火影的我,尾兽最强九尾九喇嘛的人柱力哒!哈哈哈哈哈!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论九尾如何带歪鸣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